上海迪安司法鉴定所
SHANGHAI DIAN FORENSICS SCIENCE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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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室Forensic Clinical Medicine

一、法医临床室简介

法医临床室目前共有鉴定人13人,鉴定助理6人。其中7名具有正高职称,8名具有2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2名具有国务院特殊津贴。

法医临床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三期鉴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保险鉴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医疗纠纷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以及提供涉及法律诉讼相关的临床医学专业意见。

二、开展项目

序号 项目 鉴定材料 鉴定流程
1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1、法院或者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托书。
2、医患双方提供的经质证的病史资料,包含门诊病史、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会诊记录、长短医嘱单、护理记录、体温单、影像学资料、化验单、病理切片等。
3、患方的起诉书或者陈述书,医方的答辩状或者陈述书等。
4、若已行尸体解剖或做过其他鉴定,还需提供相应的报告或者鉴定书等。
医患双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经法院或者医疗纠纷调解委员确认后,也可向鉴定机构提交。
1、初审:在收到委托方的鉴定资料后,进行初步审查,判断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可以进行鉴定。
2、专家审阅:初审后,送具备相关临床经验的鉴定专家或者外聘临床专家进行审阅。
3、听证会:经专家审阅后,认为可以进行鉴定的,向委托方发听证会函,邀请委托方、医患双方前来参加听证会。
4、听证会结束后,非重大疑难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
相关鉴定资料原件将同鉴定意见书一同寄回委托方。复印件不退还,本所存档。
2 伤残等级评定、三期鉴定 1、交警队开具的委托书或推介书。
2、被鉴定人的病史资料,包含门急诊病史、出院小结、影像学资料(如X线片、CT片、MRI片)等。
3、被鉴定人身份证。
其他资料。
1、被鉴定人本人携带所需鉴定资料到场,经审核后符合鉴定条件,将予以受理。
2、鉴定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资料原件随报告退回,复印件不退还,存档使用。
3 损伤程度鉴定 1、公安派出所开具的介绍信或者委托书。
2、被鉴定人的病史资料,包含门诊病史、验伤单、出院小结、影像学资料(如X线片、CT片、MRI片)等。
3、被鉴定人身份证。
其他资料。
1、警官陪同下,被鉴定人本人携带所需鉴定资料到场,经审核后符合鉴定条件,将予以受理。
鉴定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资料原件随报告退回,复印件不退还,存档使用。
4 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1、被鉴定人和用工方共同签字盖章的委托书。
2、被鉴定人的病史资料,包含门诊病史、出院小结、影像学资料(如X线片、CT片、MRI片)等。
3、被鉴定人身份证。
其他资料。
1、被鉴定人本人携带所需鉴定资料到场,经审核后符合鉴定条件,将予以受理。
2、鉴定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资料原件随报告退回,复印件不退还,存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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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含护理依赖、致伤方式推断、活体骨龄推断等)

电话咨询:座机:021-56388655,手机:13918957954

三、联系方式

宝山区总部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D6栋;

长宁分部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118号(武夷坊院内)

受案及咨询电话:座机:021-56388655;手机:13918957954

E-mail:shsfjd@dazd.cn

交通指南

宝山总部地铁路线:1. 地铁1号线到共康路站下,2号口出,步行约2公里至江杨南路880号D6栋;

2. 地铁3号线到殷高西路站下,2号口出,步行约2公里至江杨南路880号D6栋;

宝山总部自驾/出租车:车辆可从江杨南路880号新杨湾科创园区5号门进入走到底,在卜蜂莲花超市北侧车场停车。

长宁分部地铁路线:乘坐地铁4号线到“延安西路”地铁站下车,1号口出,步行约850米(武夷坊院内)。

长宁分部公 交:定西路武夷路站下车(776路)

受理范围

一、法医临床室简介

适用范围: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伤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评定。

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轻、重伤鉴定):

适用范围:人体损伤、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

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适用范围:主要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

四、伤病关系评定:

是指损伤与本身疾病在造成损伤结果中所占的比例的评定。

适用范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五、三期评定(误工、护理、营养):

三期是指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评定。

误工期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护理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营养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适用范围:交通事故伤残、人身损害、工伤等,通常建议和伤残鉴定一起评定。

六、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鉴定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医院医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过错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以及医疗损害所致的伤残等级。

七、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需要他人护理所付出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完全、大部分和部分护理依赖。

八、后续治疗费评定:

是指损伤经治疗伤情已基本稳定,根据医疗技术、治疗原则,对必然要发生的医疗措施进行的评估。

九、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是指对伤后医疗过程中已发生的医疗措施是否符合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治疗原则作出的分析判断。医疗费合理性评定不使用裁判性语言,不计算具体金额,不对床位、空调、陪客等产生的费用进行评定。

十、保险理赔(重大疾病、意外伤害)鉴定,对购买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保险后致残的人员进行伤残评定:

根据当事人购买不同险种的标准进行评定。

十一、骨龄鉴定:

也称法医学活体年龄推断。主要接受各地公、检、法、司等机关的委托,对争议对象的年龄提出法医学鉴定意见。该鉴定意见可以成为刑事或民事案件中推断被鉴定人真实年龄的重要依据。

鉴定流程

  • 委托
  • 材料初审
  • 不受理(告知不受理的原因)
  • 退还材料
  • 委托
  • 材料初审
  • 受理(签订委托协议)
  • 预缴纳鉴定费
  • 审查鉴定
  • 撰写文书
  • 出具鉴定意见书
鉴定材料

一、委托书(主要记载案件事实、被鉴定人的基本信息等);

二、病历资料。包括:

1.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的均需复印并加盖印章;

3.X光片、CT片、MRI(核磁共振)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

4.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例);

5.必要时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

三、工伤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确认人身损害性质的书面依据;

四、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以往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六、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或重新鉴定申请书(法院委托的案例);

七、送检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鉴定周期

一、对于伤情简单、资料齐全、诊断明确的损伤程度鉴定报告,一般在受理后一周内。

二、伤残评定报告一般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对伤情复杂、资料不全或诊断不明确的疑难案例鉴定,则需在资料补充齐全、并经相关专家会诊后才能发报告,具体时间依不同的情况而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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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委托书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协议书
法医临床-告知书
法医病理室Forensic Pathology

一、法医病理室简介

法医病理室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致伤方式及致伤物判断、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

二、开展项目

我所主要接受各地公、检、法、司等机关或机构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医学尸表检验》GA/T 149-1996、《法医学尸体解剖》GA/T 147-1996、《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 定、包装及送检方法》GA/T148-1996,以及本所技术规范《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鉴定方法》SJB-P-6-2009,对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并对死者的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做出法医学鉴定意见。

三、联系方式

所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789号天山商厦商住楼西楼1201室(百盛优客城市广场背后)

受案及咨询电话:021-62404050、021-62710192

传 真:021-62404050

E-mail:hysfjd@126.com

交通指南

地铁线路:乘坐地铁2号线到“娄山关路”地铁站下车,3号口出约150米(百盛优客城市广场背后)

公       交:天山路娄山关路站下车(72路,141路,190路,311路,808路,829路,856路,941路,944路,1250路)

受理范围

一、死亡原因鉴定:

(1)范围:暴力性损伤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涉及医疗诉讼中的死亡、工、农业等事故中造成的中毒死亡、意外死亡、猝死、其他不明原因死亡等。

(2)死因分析:分析直接死因、间接死因;主要死因;辅助死因、诱因;联合死因。

1.疾病与损伤的关系:疾病与死亡的因果关系、对个体死亡的影响大小,即疾病造成死亡的参与度问题。

2.多次损伤参与度:前次损伤与后次损伤与死亡的因果关系、造成死亡所起的作用大小,常见于交通事故中多交通工具造成的多次成伤分析。

3.中毒与疾病的关系:中毒、疾病分别在死亡中的作用程度。

二、死亡方式鉴定:

判定死者为他杀、自杀或者意外事故、灾害等死亡方式死亡。

三、死亡、损伤时间推定:

(1)死亡时间分析推定:根据专业知识分析推断人身死亡的时间。

(2)损伤时间分析推定:推断受伤到死亡的时间

四、生前伤或死后伤甄别:

分析鉴别损伤为生前形成或是死后形成,亦或濒死期所致。

五、损伤形成分析、致伤物推定:

分析损伤形成机制、推断致伤工具的相关属性。

六、死后个体识别:

运用法医人类学等相关知识对死者身份进行推断。

七、硅藻检测:

范围:1.判断死者是生前落水或生后落水

2.通过显微镜下观察对硅藻进行种属检验

3.判断死者的落水地点。

鉴定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八、病理诊断:

对人体组织(含活体)进行制片并通过显微镜观察,鉴别诊断正常与非正常组织细胞,对损伤、疾病、先天性异常等进行甄别

九、文证审查鉴定:

在尸体已火化或不具备常规检验鉴定条件时,根据文书等相关证据对人身死亡的有关问题进行鉴定。

鉴定流程

常规鉴定流程

  • 联系咨询(电话或上门)
  • 预受理
  • 委托
  • 决定受理(否则告知不受理原因)
  • 尸体检验(家属或经办单位人员见证,提取相关检材)
  • 撰写文书
  • 告知鉴定完成
  • 签发文书。

上门服务流程

  • 联系咨询
  • 鉴定受理前评估
  • 委托受理(否则告知不受理原因)
  • 鉴定人员前往现场检验(家属或经办单位人员见证)
  • 现场告知、现场解答
  • 提取相关检材
  • 撰写文书
  • 告知鉴定完成
  • 签发文书。

上门接收检材流程

  • 联系咨询
  • 鉴定受理前评估
  • 委托受理(否则告知不受理原因)
  • 经办人员准备送检检材(清点、包装)
  • 指派配送上门接收检材
  • 检验鉴定
  • 制作鉴定文书并签发报告。
鉴定材料

单位委托鉴定:

1.委托书;

2.被鉴定人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及医学影像学检查片(X光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

3.既往鉴定记录或鉴定报告复印件(非首次鉴定)。

个人委托鉴定:

1.委托机构开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如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各级卫生主管部门);

2.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出生证明等有效证件);

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及死亡证明;

4.被鉴定人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及医学影像学检查片(X光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

5.既往鉴定记录或鉴定报告复印件(非首次鉴定)。

鉴定周期

鉴定时限:

死因鉴定:一般为30个工作日,根据复杂程度可延长至60日。

硅藻检测:15个工作日

病理诊断:30个工作日

注:鉴定开始以委托检验鉴定当日起算。工作日指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时间。

收费标准:

尸表检查推断死因:2500元/例

解剖检验鉴定死因:6000元/例

死亡方式鉴定:2500元/例

死亡时间推断:2500元/例

致伤物推断:2500元/例

生前伤、死后伤鉴定:1500元/例

病理检验:70元/片

硅藻检验:1500元/例;配送服务:100元/例

其它项目与服务:双方协商确定。

特色服务:

加急服务、配送服务、上门服务等。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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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病理-司法鉴定委托书
法医病理-司法鉴定协议书
法医病理-告知书
法医毒物室Forensic Toxicology

一、法医毒物室简介

运用化学、物理学、生物学的原理和方法,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我机构目前主要是为公、检、法、司等提供检测当事人外周血中的酒精含量、毒物含量服务,从而为司法机关定罪量刑提供法律依据。

二、开展项目

序号 项目 鉴定材料 鉴定流程
1 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1.委托书(加盖公章)或介绍信。委托书上信息:联系人及电话,案情摘要(时间、地点、被鉴定人的姓名、身份信息等),检材信息(采样时间等),可以到鉴定所后填写。
2.送检人工作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1.告知
2.填表
3.拍照
4.缴费
5.实验
6.报告审核
7.出具报告
2 体内毒品定性分析
3 体外毒品、毒物定性分析
4 常见毒(药)物定性分析
24小时提供服务,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日受理鉴定时,需要至少提前2小时通知法医毒物室,以方便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作检测工作。

三、联系方式

机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D6栋

受案及咨询电话:座机:021-31068788-8809,手机:13621849312

E-mail:shsfjd@dazd.cn

交通指南

1. 地铁1号线到共康路站下,2号口出,步行约2公里至江杨南路880号D6栋;

2. 地铁3号线到殷高西路站下,2号口出,步行约2公里至江杨南路880号D6栋;

3. 自驾车辆可从江杨南路880号新杨湾科创园区5号门进入走到底,在卜蜂莲花超市北侧车场停车。

鉴定项目

一、乙醇检测:

检测范围:血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鉴定材料:血液2mL以上。

鉴定周期:2小时/检材

注意事项:

① 送检检材分A、B管,A管送检,B管由送检方封存留样。

② 用抗凝管保存,采样时不要用酒精棉球,并且血液充满抗凝管2/3以上。

二、体内毒品检测:

检测范围:甲基苯丙胺、吗啡和单乙酰吗啡、氯胺酮、大麻类、可卡因类、色胺类、芬太尼类、合成大麻素类等毒品定性定量分析。

鉴定材料:尿液、抗凝血液10mL以上;毛发200根以上。

鉴定周期:

① 体内毒品定性:2-3小时/检材

② 体内毒品定量:7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① 检检材分A、B管,A管送检,B管由送检方封存留样。

② 包装要求:应有标签和封条,有检材的相关信息,并且封条上要有被鉴定人签名及手印。密封完好,不渗漏。

③ 最佳检材为尿液,尿液采集不到时,可以采集抗凝血或毛发(一般做冰毒和氯胺酮检测)。

④ 血液采集可到医院或本中心采集;毛发采集需紧贴发根剪下(无需毛囊),发根对齐并注明发根。血液用抗凝管(蓝色头、黑色头、紫色头、绿色头)包装。

三、体外毒品检测:

检测范围:甲基苯丙胺、海洛因和氯胺酮定性定量分析。

鉴定材料:晶体、粉末、药丸、固体、液体等。

鉴定周期:

① 体外毒品定性:1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① 送检前,办案单位必须将查获扣押的体外毒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封装。

② 体外毒品一般仅接受公检法的委托。

四、常见毒(药)物检测:

检测范围:

鉴定周期:15个工作日

① 常见安眠药:安定、巴比妥、异戊巴比妥、硝西泮、苯巴比妥、氯硝西泮、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劳拉西泮、咪达唑仑。

② 常见有机磷农药:乐果、氧化乐果、治螟磷、甲胺磷、敌敌畏、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

③ 常见菊酯类杀虫剂: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二氯苯醚菊脂。

④ 常见鼠药:毒鼠强。

鉴定材料:血液、尿液等10mL以上,胃内容物及各组织器官20g以上。

鉴定周期:1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组织器官不得用福尔马林等固定液固定;血液若采自活体应为抗凝血。

五、血液中一氧化碳检测:

检测范围:血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的测定。

鉴定材料:血液2mL以上。

鉴定周期: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① 送检检材分A、B管,A管送检,B管由送检方封存留样。

② 抗凝管保存,并且血液充满抗凝管2/3以上。

鉴定流程

  • 告知
  • 填表
  • 拍照
  • 缴费
  • 实验
  • 报告审核
  • 出具报告

鉴定材料:

  • 委托书或介绍信
  • 送检人的有效证件,被鉴定人户籍资料等

鉴定材料

特别提示:血液容器区分

请使用绿色或紫色抗凝管运送检材,

请勿使用黄色、蓝色和橙色促凝管(如下图)运送检材,

红色试管为尸体血液专用。

鉴定周期

1、酒精检测:2个小时

2、体内毒品定性:2-3个小时

3、体外毒品定性:1个工作日

4、毒品定量:7个工作日

5、毒(药)物检测:15个工作日

6、一氧化碳检测:3个工作日

注:① 以上是每个检材做一个项目的时间,需要做多个项目或多个检材时,需要适当增加时间。

② 工作日时间:全年无休,每天24小时,随时可受理接待,值班电话:13621849312。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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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毒物-司法鉴定委托书
法医物证室Forensic Biology

一、法医物证室简介

法医物证鉴定是法医学鉴定的重要分支之一,其任务是采用医学、免疫学、遗传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等生命科学的理论和技术对与案件有关的生物检材进行种属和个体特征的鉴定,为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亲缘关系确认、识别检材个体来源等问题提供科学证据。

二、开展项目

序号 项目 鉴定材料 鉴定流程
1 落户亲子鉴定/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出国公证/领养子女 1. 血痕、囗腔棉签、 毛囊毛发

2. 口香糖、烟头、流产物、指甲、安全套内精液等特殊样本

1.告知
2.受理:携带委托人/被鉴定人身份证件至我机构
3.填表
4.拍照:被鉴定人合照
5.采样:一般为手指末梢血
6.缴费
7.实验
8.报告审核
9.出具鉴定报告:7个工作日
2 单亲亲子鉴定(父子、母子)
3 双亲亲子鉴定(父,母,子三人)
4 父系(Y系)家族关系鉴定
5 个体识别
6 祖孙关系鉴定 需祖父、祖母、生母和孩子(男)同时参与

三、样本类型

常规样本 血液、口腔拭子、带毛囊毛发(3-5根)等


特殊样本
口香糖、指甲、烟头、经血、安全套内精液(斑)、陈旧血痕(一年以上)、脐带血
胎儿流产物、牙刷、蜡块包埋组织、胎儿羊水、绒毛、
无创产前(提供母体静脉血)

四、基因身份证

本机构提供为个人制作基因身份证的服务,将被鉴定人的若干固定的基因位点信息记录在卡片上,尤其适合如婴幼儿及老年人等易发生走失,意外等情况的人群,同时也能为骨髓移植配型、试管婴儿、遗产继承等问题提供帮助。

五、联系方式

机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号楼A303室

受案及咨询电话:400-7118-000

交通指南

1.地铁、公交:地铁8号线,“翔殷路”站下车,2号口出站,步行至“翔殷路沙岗路站”,乘坐405路、406路、453路,在“翔殷路国顺东路”下车,继续沿翔殷路步行约800米至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或出站后直接打车,约10分钟车程

2.打车:中环路民星路出口下高架,掉头沿军工路行驶至翔殷路(翔殷路隧道方向),沿翔殷路行驶至虬江码头路,左转掉头继续沿翔殷路行驶500米。

受理范围

一、亲权鉴定:

亲子鉴定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验,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个体之间血缘关系的鉴定。迪安司法鉴定承诺保护您的隐私权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亲子鉴定根据报告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为个人鉴定和司法鉴定两种类型,请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咨询在线客服人员。

适用范围:1.确认亲生血缘关系、家族关系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申报》

3.离婚、财产继承案中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

4.孤儿领养、儿童错抱案

5.办理移民手续

6.失散的父子、母子等的认亲

7.致孕案中确定胎儿的亲生父亲

8.其他一些需要确认争议个体间亲缘关系的鉴定x

9.特殊样本DNA检测。

可检样品:血液/斑、带毛囊毛发、口腔拭子、烟蒂、口香糖、牙刷、精斑、羊水、胎儿绒毛、肌肉、石蜡包埋和切片组织。

二、DNA个体识别:

根据人群DNA片段中的STR遗传标记具有高度多态性、同一个体各组织器官具有同源性,故可对个体和生物学检材进行同一认定。适用于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和受害者的认定、失踪人员和无名氏的认定、重大灾难事故中遇难者的认定、民事案件中嫌疑人的认定、性伴侣的认定、骨髓移植和克隆器官认定等。

适用范围:1.交通事故现场遗留检材与肇事嫌疑人同一认定;

2.交通事故嫌疑车辆上的检材与被害人同一认定;

3.家庭中床单、内裤、纸巾等物品上的血斑、精斑与嫌疑人同一认定;

4.医疗纠纷中保险索赔(需要法院等部门委托)。

可检样品:新鲜血、血痕、毛发(带毛囊)、口腔拭子、烟蒂、口香糖、精斑及混合斑、羊水、胎儿绒毛、人体组织、石蜡包埋和切片组织等。

三、父系(Y系)家族关系鉴定:

1.父系鉴定(Y系鉴定)是指曾祖父、祖父与曾孙子之间,同胞兄弟之间、叔侄之间等同一父系的亲缘关系鉴定。 由于Y染色体系男性特有,Y-STR呈父系遗传,在父系的所有男性个体中,包括兄弟、父子、叔侄、堂兄弟和祖孙等都具有相同的Y-STR单倍型。可明确或排除父系关系,但不能作为亲缘关系鉴定。

2.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除上述两类外,还有一些比较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如母系家族关系鉴定,需要先行和鉴定人沟通具体情况方可受理鉴定。

注意事项:因特殊家族关系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建议委托人先期和鉴定人进行充分沟通再进行鉴定委托。

四、全同胞鉴定:

全同胞关系鉴定 full sibling testing,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如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有争议的两名个体间是否存在全同胞关系进行鉴定,其参照关系为无关个体。所谓全同胞是指具有相同的生物学父亲和生物学母亲的多个子代个体。

适用范围:全同胞关系鉴定适用于在双亲皆无情形下甄别生物学全同胞与无关个体关系, 若两名被鉴定人间存在其他亲缘关系(如半同胞、堂表亲等),则本技术不适用。

可检样品:血液/斑、带毛囊毛发、口腔拭子、烟蒂、口香糖、牙刷、精斑、羊水、胎儿绒毛、肌肉、石蜡包埋和切片组织。

鉴定流程

鉴定材料:

  • 委托
  • 材料初审
  • 不受理(告知不受理的原因)
  • 退还材料

鉴定材料:

  • 委托
  • 材料初审
鉴定材料

所有人体有细胞核的细胞都可以用来进行DNA鉴定。

其中最常用的样本是血液,带毛囊的毛发,口腔粘膜细胞(口腔拭子)等,其它检材如流产物(胎囊组织或者绒毛)、精斑、混合斑、肌肉、牙齿、骨骼、指甲、甚至胎儿的羊水等都可以采用。

如果您在提取样本时有任何困难,欢迎致电13761583884(微信同号)进行咨询,或在线询问QQ客服人员,我们每周七天,每天从9:00-23:00随时为您解答疑难。

一、采集血液样本作为检测样本:

1.纱布血(血斑)

酒精消毒采血部位,用一次性采血针取指尖或耳垂血,取数滴血,将血滴在药棉或者清洁纱布上;将血药棉或者血纱布自然风干,分别放在清洁的信封中,防止样本交叉污染,作好标记(父亲血、孩子血)。

2.静脉血

取2毫升静脉血,装于EDTA抗凝管中,并标记清楚样本关系(如父、母、子 、女等)注意事项:被鉴定人没有做过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手术或近两年内没有输过血。

二、采集毛发样本作为检测样本:

1.采集毛发时注意清洗双手。

2.用手抓住距离毛发根部4厘米左右的地方,用力拔下5~10根头发放于洁净的白纸上(头发末端可看到清晰的毛囊,即毛发根部白色物质)。

3.拔下的毛发最好在室温条件下干燥几分钟后再装入清洁纸袋内。(4)将各样本单独放置,不能相互接触,放入不同的纸信封中,信封上需标记清楚(采集日期、样本身份如:父亲、孩子等)。

注意事项:10岁以下小孩不宜采集毛发作为检材。

三、采集口腔拭子进行检测:

1.准备消毒的医用棉签,提取前,先用清水簌口。

2.用消毒的医用棉签,伸进口腔内,从口腔内侧颊粘膜处反复擦拭5次以上(至少提取3根以上,不要用手触摸棉签,以免污染)。

3.取出棉签,放在清洁的纸质信封中阴干,避免棉签不干,发生霉变,影响检测质量,注意将不同的样本单独放置在不同的纸制信封中,信封上标记清楚(采集日期、样本身份如:父亲、孩子等)。

鉴定周期

一、我中心承诺在收到样本及相应款项第二个工作日起,5—7个工作日出具亲子鉴定书面报告(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目前通过网站咨询预约受理的个人亲子鉴定,享受5个工作日出具报告的快捷服务,详情请咨询电话:13761583884。同时提供样本1-3个工作日加急服务。

二、报告发送方式。我们将按照“谁委托告知谁” 的原则,以您事先约定的方式告知鉴定结果(快递、本人现场领取),您也可以携带委托人身份证件亲自来鉴定中心领取书面报告。

常见问题

表格下载

检测申请表
检测申请表模板
技术服务Forensic Technical Service

一、法医毒物室简介

运用化学、物理学、生物学的原理和方法,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我机构目前主要是为公、检、法、司等提供检测当事人外周血中的酒精含量、毒物含量服务,从而为司法机关定罪量刑提供法律依据。

二、开展项目

序号 项目 鉴定材料 鉴定流程
1 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1.委托书(加盖公章)或介绍信。委托书上信息:联系人及电话,案情摘要(时间、地点、被鉴定人的姓名、身份信息等),检材信息(采样时间等),可以到鉴定所后填写。
2.送检人工作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1.告知
2.填表
3.拍照
4.缴费
5.实验
6.报告审核
7.出具报告
2 体内毒品定性分析
3 体外毒品、毒物定性分析
4 常见毒(药)物定性分析
24小时提供服务,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日受理鉴定时,需要至少提前2小时通知法医毒物室,以方便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作检测工作。

三、联系方式

机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D6栋

受案及咨询电话:座机:021-31068788-8809,手机:13621849312

E-mail:shsfjd@dazd.cn

交通指南

1. 地铁1号线到共康路站下,2号口出,步行约2公里至江杨南路880号D6栋;

2. 地铁3号线到殷高西路站下,2号口出,步行约2公里至江杨南路880号D6栋;

3. 自驾车辆可从江杨南路880号新杨湾科创园区5号门进入走到底,在卜蜂莲花超市北侧车场停车。

文书质证服务Document Cross-examination Service


       文书质证服务,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对涉及的医学专门性问题予以解答和咨询,但仅提供口头意见,不提供书面意见。

可提供以下技术咨询服务:

①审核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

②初步鉴定意见;

③提供重新鉴定申请意见;

④其他为司法程序中,涉及的专门医学或者法医学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本鉴定所可以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律所等机构的咨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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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辅助人服务Expert Witness Service

专家辅助人制度,是指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其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在涉及专业知识时都能充分主张及举证。

本所拥有强大的技术团队做支撑,可以提供对法医类鉴定文书、含医学类专业性问题的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进行专业性问题阐述,以帮助当事人充分主张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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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迪安司法鉴定所
服务: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D6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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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物证鉴定,座机:021-56388655,手机:13761583884
法医毒物鉴定,座机:021-56388655,手机:13621849312
法医临床鉴定,座机:021-56388655,手机:13918957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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